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架構

陸海公司秉持誠信經營、注重股東權益,並相信多元及有效率的董事會是公司治理的基礎。在此原則下,陸海公司董事會設有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內部稽核等組織,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及管理機制。功能性委員會的組織規章皆經董事會核准,且各委員會的主席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活動及決議。

陸海公司公司治理運作,由董事會聘任公司任職從事法務、財務或股務等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之專業經理人為公司治理專(兼)職人員,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召集法務、稽核、營業單位等部門主管,持續推動及落實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會組織與運作

陸海公司於11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選出第十七屆董事,任期為111年6月27日至114年6月26日。並於112年6月9日補選一席獨立董事。董事會由九位擁有豐富企業經營經驗的董事所組成,董事們豐富的經營能力,協助公司持續穩定獲利。

董事會全體成員秉持:誠信經營、安全第一、客戶至上的理念,首要責任是監督公司各項業務執行,必須遵循法令,務求財務資訊透明、即時揭露重要訊息、內部控制有效性等。董事會次要責任是指導經營團隊,經營團隊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主導各項重要決策,針對經營團隊所提的營運策略,董事會亦須進行審慎的評估之可行性,經常檢視策略的進展,並且在需要時敦促經營團隊做調整。
董事會成員簡歷
  • 董事長 何英津
    學歷 崇佑企專
    經歷 陸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職)
    陸海洋行(股)公司/董事長(陸海代表-現職)
    陸海天新(股)公司/董事長(陸海代表-現職)
    佳運重機械工程(股)公司/董事(陸海代表-現職)
  • 董事 簡忠榮
    學歷 美國肯薩斯州貝克大學管理碩士
    經歷 陸海股份有限司/重機處顧問(現職)
    佳運重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職)
  • 董事 洪耕書
    學歷 樹德工專
    經歷 陸海洋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現職)
  • 董事 連錦池
    學歷 大同大學資工碩士
    經歷 陸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特別助理(現職)
    天泰光電(股)公司/監察人-陸海代表人(現職)
  • 董事 林修弘
    學歷 淡水工專
    經歷 強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現職)
  • 獨立董事 童永昌
    學歷 大同工學院事業經營碩士
    經歷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副總
  • 獨立董事 林芝聖
    學歷 台灣大學EMBA商學碩士
    經歷 東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職)
    台灣神經內分泌腫瘤病友關懷協會/理事長(現職)
    台灣之星(威寶電信)現為台灣大哥大/法務長
  • 獨立董事 李業忠
    學歷 海洋大學航運管理
    經歷 漢陞聯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現職)
    漢陞聯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獨立董事 江國政
    學歷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碩士
    經歷 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審計委員會組織與運作

本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由4位獨立董事組成,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藉由審計委員其專業與超然獨立之立場,協助董事會監督會計、稽核與財務控制的公正、誠信與透明。

置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常會,並依照事況緊急程度增補召開臨時會,召開情形請參考本公司年報。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簡歷
  • 獨立董事 童永昌(召集人)
    學歷 大同工學院事業經營碩士
    經歷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副總
  • 獨立董事 林芝聖
    學歷 台灣大學EMBA商學碩士
    經歷 東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職)
    台灣神經內分泌腫瘤病友關懷協會/理事長(現職)
    台灣之星(威寶電信)現為台灣大哥大/法務長
  • 獨立董事 李業忠
    學歷 海洋大學航運管理
    經歷 漢陞聯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現職)
    漢陞聯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獨立董事 江國政
    學歷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碩士
    經歷 金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薪酬委員會組織與運作

本公司依法設置薪酬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並推舉一獨立董事為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每年至少開會二次。

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酬委員會成員簡歷
  • 獨立董事 林芝聖(召集人)
    學歷 台灣大學EMBA商學碩士
    經歷 東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職)
    台灣神經內分泌腫瘤病友關懷協會/理事長(現職)
    台灣之星(威寶電信)現為台灣大哥大/法務長
  • 獨立董事 童永昌
    學歷 大同工學院事業經營碩士
    經歷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副總
  • 薪酬委員 謝美芝
    學歷 上海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經歷 經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現職)
公司內部稽核規範
內部㮷核之目的
實施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設置稽核室隸屬於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稽核室設置稽核主管及職務代理人,除具備證期局要求的適任資格外,每年依規定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專業課程並如期完成申報。
內部稽核之執行
  1. 內部稽核依據內控處理準則、內部稽核稽實施細則等公司作業程序的內控制度,將執行稽核之查核結果編製成稽核報告按季提報董事會報告。
  2. 內部稽核依據內控處理準則,每年底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年度稽核計畫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3. 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執行之內控自評作業,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將評估結果及改善情形,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公司章程與內部規章
  •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取得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取得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 誠信經營守則
    誠信經營守則
  • 道德行為準則
    道德行為準則
  •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
  • 電腦化資訊系統暨資安管理辮法
    電腦化資訊系統暨資安管理辮法
  • 關係人、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交易作業程序
    關係人、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交易作業程序
  • 股東會議事規則
    股東會議事規則
  •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議事規則
  • 董事選舉辦法
    董事選舉辦法
  •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
  •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
  •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內部規章落實情形
  • 113年獨立董事及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13年獨立董事及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員工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的保護措施實施情形
    員工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的保護措施實施情形